电动物流车即将成为常态,21省市出台电动物流车补贴/路权政策
2017-07-27 09:00:19      点击:

 来源:第一电动汽车网

随着快递和物流行业加速绿色转型,电动物流车的应用即将成为常态。

近日,京东透露未来五年将把数万辆货车全部替换成电动物流车;菜鸟网络发布了ACE未来绿色智慧物流汽车计划,目标是打造100万辆搭载“菜鸟智慧大脑”的新能源物流车。除了京东和菜鸟网络外,国美、唯品会等大型电商,顺丰、四通一达等快递巨头都纷纷开始大批量采用纯电动物流车。

据第一电动网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杭州等21省市对电动物流车给予补贴并开辟了“绿色通道”。

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新能源物流车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新能源物流车增长尤为迅速。据第一电动研究院数据显示,2016年纯电动物流车产量达6万辆。在全国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预计2017年产量有望超过10万辆。

北京

政策:《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提到,打造绿色末端物流配送体系。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要,聚焦末端物流配送,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末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电动物流车。在用车环节,积极研究差异化停车费、电动物流车优先配置货车通行证等政策。

补贴:虽然北京市2017年纯电动专用车补贴政策至今尚未出台,但从出台的纯电动小客车和纯电动商用车的补贴标准来看,2017年纯电动专用车的补贴标准应该也是按照中央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

上海

政策:根据上海《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市公安交管部门在现有交通管理规定和框架下,给予纯电动货运车通行便利。本市先期向纯电动货运车发放3000张《货运汽车通行证》,纯电动货运车可凭《货运汽车通行证》在市区内通行,但不得在设有“禁止货运车通行”禁令标志的道路(含高架道路)行驶。

补贴:按照中央补贴标准50%给予补贴

深圳

政策:《深圳市推进城市配送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指出,在国内率先提出建设全国纯电动绿色配送创新城市,明确将通过财政资助,引导建立规模达12000辆标识统一、服务优质、绿色环保的纯电动绿色配送车辆。

根据《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规定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早晚高峰限行,并且在某些特定路段白天或者全天限行。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在市区内较大部分位置都实行限行。需办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6个月。

补贴:深圳对取得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营运许可的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照中央单车购置补贴标准的50%,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

广州

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以纯电动出租车、轻型纯电动环卫车、纯电动物流车为突破口,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实行物流车辆限行措施的城市要允许外观符合一定规格要求、载重量不超过1.5吨的纯电动物流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

补贴:按照2017年中央财政单车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地方财政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的年度执行。

天津

政策:《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不受外环线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不受外环线上每日7时至19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

补贴:按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贴。营运车辆需满足3万公里行驶要求才能申报补贴。

杭州

政策:2016年4月5日起,浙A号牌新能源客车不受杭州市区“错峰限行”和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补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西安

政策:陕西《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到,为缓解交通运输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而采取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和环卫车给予通行便利。

陕西新能源货车不受《货车禁行通告》的束缚,可以“全时段”在城区道路上通行。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补贴: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公共服务领域按1∶0.5、非公共服务领域按1∶0.3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对新能源汽车继续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四川广安

政策:市级财政将参照中央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交警部门在新能源汽车上户等方面也将开启绿色通道。2017年7月起,5年内,对新能源汽车还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环保免检,减半收取停车费。

补贴:市级财政参照中央补助准标准按1:0.5给予配套补助。

广元

政策:《广元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八条措施》提出,鼓励市城区出租、物流、环卫等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补贴: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再给予地方补贴。

太原

政策:纯电动货车不限行。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可在三环县内按核定路线通行。

补贴:山西省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同期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助。

贵州

政策:《贵州省“十三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到,围绕大旅游、大扶贫、大健康,大力发展特种专用车。以各类园区用车为重点,发展观光客车和区内短途交通客车;以市政、警务、卫生防疫、环卫、邮政、电力等特种公用行业为重点,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轻型特种车和商务专用车。以市县、乡镇物流应用为重点,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厢式货车和物流车。

电动汽车不限牌、不限行、不限购、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

补贴: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跟进补助。

南京

政策:《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本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后,视同新进入车辆计费,按照《南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政策执行,继续享受15分钟免费停车政策。

补贴: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技术要求:

1、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

2、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 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

合肥

政策:《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核发新能源汽车专用机动车号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电动物流用车可在城区地面道路行驶,1.5吨以下从事公共服务、应急抢险等特殊行业的电动物流车可在高架道路、立交桥上行驶。市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据电动物流车车辆种类及使用性质发放市区禁行线路通行证。

补贴:对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对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汽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

江苏

政策:《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到,为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而采取机动车限行、限购等措施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对新能源汽车实行专用号牌管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

补贴:纯电动专用车补贴1.5万元;燃料电池专用车补贴7万元。

南通

补贴: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甘肃

政策:《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到,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全省新能源汽车使用专用号段的通知》(甘公交〔2015〕67号)要求,对全省新能源汽车实行专用号段管理。新能源汽车不实行机动车限号、限行措施,可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对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保险分类管理并给予优惠和便利。凡是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享受停车费减半优惠。

补贴:2017年1月1日起,在甘肃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调整为:省级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执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补贴比例总和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

厦门

政策:《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在邮政、环卫、物流系统推广应用,专用车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对采用新能源的出租车、物流车、旅游客运、租赁等运营车辆,适当放开经营许可控制,优先办理营运审批手续。

补贴: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助标准的50%给予地方财政补助。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行驶里程尚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江西

补贴:新能源专用车单车购置省级补贴额=2017年中央财政相应车型单车补贴额×10%(系数)。

对新能源专用车生产企业,一年内销售量超过(含)500辆,奖励50万元;超过(含)1000辆,奖励100万元(封顶)。

重庆

政策: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在本市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至2020年12月31日前免缴路桥通行年费。在主城区范围,设计总质量不超过2.5吨的新能源货车(含专用车)给予通行便利。设立绿色通道,新能源汽车在上牌、年检、过户、二手车交易等环节享受便捷服务。

补贴:2017年补贴政策尚未出台。

武汉

政策: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同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新规于2016年6月1日施行。新能源小型客车将不受单双号尾号限行,新能源大型客车和货车通行限制也相应放开。

其中,新能源蓝牌小型载货汽车除长江大桥、江汉一桥、长江隧道、因施工禁止货车通行的路段等道路、汉正街地区等重点区域外,可以在全市通行。早晚高峰也不限行。

新能源黄牌大型载货汽车的管理与燃油大型载货汽车管理规定一致,无其他特权。外地新能源载货汽车应遵守该市现行的外埠货车通行管理规定,即三环内禁行。

新能源小型载货汽车不需要办理通行证。

补贴:2017年补贴政策尚未出台。

成都

政策:《关于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出,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域内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对涉及行业许可证管理的新能源客运车辆,优先发放相关许可证;对新能源汽车适时实施专用号牌管理。

补贴: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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